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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东西,拒不归还的,属于不当得利。捡到东西,在法律上属于代为保管他人财物,如果非法占为己有,价值达到一万元,拒不退还的,涉嫌侵占罪,相对应地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
捡到东西不还一般是违法的。如果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会构成侵占罪,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捡到东西,拒不归还的,属于不当得利。捡到东西,在法律上属于代为保管他人财物,如果非法占为己有,价值达到一万元,拒不退还的,涉嫌侵占罪,相对应地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
本案中,张某应当报警,主张自己的身份证被冒用,不用承担缴纳欠款的责任。同时王某的行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理应受到刑罚处罚。而银行在本案中存在失职行为,如果因此导致张某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
捡到东西,拒不归还的,属于不当得利。捡到东西,在法律上属于代为保管他人财物,如果非法占为己有,价值达到一万元,拒不退还的,涉嫌侵占罪,相对应地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
保管者承担法律责任,因为他的朋友也不是偷的,而是捡来的,如果追究法律责任,他的朋友也只是涉嫌不当得利,与偷,抢的刑罚都不一样
我推测,你问题体现的应当是“捡到藏獒,将藏獒拍卖会负法律责任么”这么说,藏獒属于他人财产,当事人捡到之后,如果经藏獒主人讨要,拒不归还或拒不承认捡到,那么已经已经构成刑法270条规定的侵占罪对方可以向
捡到东西不还属于违法行为。从民法的角度讲,捡到的遗失物应当返还失主,如果拒不归还,失主有权向法院起诉并要求返还原物;从刑法的角度看,捡到东西不可能构成侵占罪,非法侵占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法院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起哄的人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要按照情节来定。如果只是单纯围观不实施救助行为,并不属于违法行为,无需承担责任。如果围观起哄对救援工作造成妨碍,扰乱了救助机构的救助行动,可根据其妨碍救援的程度,对围观起哄者进行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刑事处罚
年满14岁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如下: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