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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离婚协议应当协商一致的内容为依据。根据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其次,离婚协议属于民
被欺诈、胁迫情形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撤销前该行为有效,撤销后,该行为自始无效。 《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
离婚协议书签订时受欺诈、胁迫的,当事人可以遭受欺诈、胁迫为由,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离婚协议书。受胁迫的当事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要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消灭。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若一方主张撤销离婚协议重新进行财产分割,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且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确实有不同于一般民事合同的地方,由于离婚双方毕竟有过夫妻名分,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可能还育有子女,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除了纯粹的利益考虑外,常常难以避免地包含一些感情因素,所以,人民
需要相关证据证明,如短信、电话录音、人证等。《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采用欺诈的方式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请求撤销该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并且重新分割婚内的共同财产,此时对于欺诈的一方,是可以少分或不分婚内共同财产的。
欺诈和胁迫,一般有以下的四个区别,具体如下: 1、受胁迫者是出于恐惧而被迫订立合同,而受欺诈者表面上是自愿订立合同; 2、受胁迫的内容不可能构成合同的条款,而受欺诈的内容则相反; 3、胁迫只能是积极的行为,而欺诈既可以是积极的行为,也可以是
被胁迫结婚的,该婚姻仍然有效,但是被胁迫一方具有撤销权,即被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但该撤销权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行使,即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超过该期限的,撤销权消灭。 此外,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胁迫一方被非法限
首先,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必须依法办理离婚登记,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双方仍然是夫妻关系。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条件是夫妻双方已经离婚,也就是说,如果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是其中一方不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协议书不生效。最后,如果一方坚决不肯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