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挪用公款罪未遂的认定: 1、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虽其已着手实施挪用公款犯罪行为,但尚未能将公款挪出。对此,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 2、行为人已将公款挪出,但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尚未使用。
1、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所有的资金; 2、国家机关、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人资金; 3、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特定资金; 4、犯罪主体确定的非国有公司、企业、集体资金; 5、
目前我国未有具体法律规定“挪而未用”的标准,理论上是指挪出的资金并未实际使用用于具体活动,只是存在于个人手上或电子账户上的情况。“挪而未用”,是指行为人挪出资金到个人所拥有支配后,并未实际使用用于具体活动,只是存在于个人手上或电子账户上的情
一、挪用公款罪未遂的认定挪用公款罪作为结果犯,同样存在未遂问题。根据本法第23条规定,挪用公款罪的未遂问题,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虽其已着手实施挪用公款犯罪行为,但尚未能将公款挪
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标准依据司法解释认定。司法解释第三条之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
犯罪既遂形态类型主要包括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与举动犯。行为犯是指以犯罪行为实施到一定程度就为既遂,是以行为完成为标志,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有形的犯罪结果、危险状态的出现。危险犯是指以行为人实施的危
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笔者认为,正确认定挪用公款罪应当注意划清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挪用公款罪根据挪用公款的数额大小以及情节严重
挪用资金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四点:1、在客体上,本罪侵犯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犯罪对象是本单位的资金;2、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犯罪嫌疑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挪用数额较大并且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属于挪用公款罪。如果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