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制定本单位国家秘密事项范围细目
制定本单位国家秘密事项范围细目

制定本单位国家秘密事项范围细目

2020-09-18 4,678
普法内容
机关、单位依据保密事项范围目录定密,应当遵循下列要求: (一)密级应当严格按照目录的规定确定,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密级。 (二)保密期限应当在目录规定的最长保密期限内合理确定,不得超出最长保密期限;目录明确规定解密条件或解密时间的,从其规定。 (三)知悉范围应当依据目录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应当限定到具体单位、部门或者岗位。
《国家保密局令》 第八条目录作为规定的附件,名称为“××工作国家秘密目录”,应当以表格形式列明国家秘密具体事项及其密级、保密期限(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产生层级、知悉范围等内容。 第九条目录规定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应当为确定的密级。除解密时间和解密条件外,目录规定的保密期限应当为最长保密期限。国家秘密事项的产生层级能够明确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机关、单位或者具体岗位的,目录应当作出列举。对专业性强、弹性较大的条目或者名词,目录应当以备注形式作出说明。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国家秘密事项范围包括基本范围和
    国家秘密事项范围包括基本范围和

    国家秘密的范围,包括基本范围和具体范围。 基本范围由国家法律规定,保密法第九条根据国家秘密的主要产生领域,对国家秘密作了7大类划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

    2020-01-11 1,980
  • 哪些专项组织牵头国家秘密事项细目
    哪些专项组织牵头国家秘密事项细目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

    2020-06-14 358
  • 国家秘密限定什么是国家秘密最小限范围
    国家秘密限定什么是国家秘密最小限范围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2020-08-20 735
专业问答更多>>
  • 国家秘密相关的事务的限定范围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

    2023-09-02 15,340
  • 国家秘密及其知悉的限定范围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

    2023-06-03 15,340
  • 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的基本原则包括什么

    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的基本原则包括:1、工作需要原则。确定国家秘密知悉范围,首先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不应简单地把知悉国家秘密视作一种政治待遇,或者把行政级别作为确定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的依据。将工作需要作为

    2024-04-22 15,340
  • 制定诊疗项目范围和目录的基本原

    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范围和目录的基本原则,一是要考虑临床诊断、治疗的基本需要。这是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目录的出发点。制定范围和目录的目的不是为了限制参保人员对诊疗项目的合理使用,而是在

    2022-10-2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原始国家秘密和派生国家秘密的区别 00:53
    原始国家秘密和派生国家秘密的区别

    原始国家秘密和派生国家秘密的区别如下:原始秘密强调的是对机关单位来说,某一具体的国家秘密事项是初次产生,在此之前该机关单位或者其他机关单位没有确定该事项属于国家秘密。而派生秘密则是针对的已定密事项,是对已定密事项进行使用,处理,加工后形成的

    7,266 15,340
  • 商业秘密的内容和范围 01:13
    商业秘密的内容和范围

    在我国,明确对商业秘密作出规定和保护的法律,主要是2019年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商业秘密主要是指那些具有秘密性、商业价值性、保密性的商业信息。具体包括了,企业或者个人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管理信息等商业信息

    1,554 15,340
  • 医保目录范围 01:08
    医保目录范围

    医保目录范围如下: 1、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允许报销的药品; 2、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允许报销的诊疗项目; 3、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允许报销的医疗服务设施所产生的费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指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

    5,069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