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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喂养流浪狗,它咬了人,喂养人需要负责。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流浪狗被遗弃后,事实上难以找到原所有人。如果长年给流浪动物供食,让流浪动物活动并居留,就已经构成特殊的饲养关系,
流浪狗在社会上普遍都能见到,如果是好心人偶尔喂食,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饲养人。但是长期投喂流浪狗,使流浪狗有了较为稳定的食物来源,并使流浪狗停留在喂养者的区域内活动,事实上与该流浪狗形成了饲养关系,在法律意义上可以界定为“饲养人”。
流浪狗伤人长期投喂者不应该担责。 1、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由此,可以看出动物侵权一般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同时规定了动物
流浪狗在社会上普遍都能见到,如果是好心人偶尔喂食,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饲养人。 但是长期投喂流浪狗,使流浪狗有了较为稳定的食物来源,并使流浪狗停留在喂养者的区域内活动,事实上与该流浪狗形成了饲养关系,在
长期喂养的流浪狗咬人的,如果能够找到流浪狗的原主人或者饲养者的,则喂养者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找不到的,则喂养者就需要承担对伤者的赔偿责任。 因为长期喂养流浪狗,喂养者就会与流浪狗形成一种特殊的饲养关系
饲养人所饲养的动物对外造成他人身体或者财产损害、损失,作为饲养人应当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
长期喂养的流浪狗咬人的,如果能够找到流浪狗的原主人或者饲养者的,则喂养者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找不到的,则喂养者就需要承担对伤者的赔偿责任。 因为长期喂养流浪狗,喂养者就会与流浪狗形成一种特殊的饲养关系
管制属于我国刑罚的刑罚之一。因为在我国《刑法》中,已经有明确的规定,主刑的种类包括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我国刑事案件的审理和判决遵循罪刑法定原则,意思就是犯罪行为的界定、构成条件和刑罚处罚的种类、幅度,都需要由法律事先规
校车归教育局和公安机关交通部管理,教育行政部门督促管理、严格考核校车资格,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对从事与学校无关的运输业务的,对指出的问题拒不整改,驾驶人、经营人等不参加安全教育,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校车资格,收回校车标牌。设立并公
狗咬死人主人可能会判刑。狗咬死人,狗主人涉嫌构成的罪名分两种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狗的主人没有尽到看护狗的责任,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致使狗将他人咬伤咬死,狗的主人要承担过失致人重伤或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过失致人死亡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