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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数罪发生在法定期间以内,包括以下具体情况: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 (2)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漏罪); (3)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人又犯罪的(
数罪并罚一般指对于数行为触犯数法益的犯罪分子所犯的数罪进行分别定罪量刑,后宣告执行的刑罚。一般来说,当犯罪分子的多个行为触犯多个《刑法》规定,侵犯了不同的客体的时候即应当适用数罪并罚。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一般包括:重罪吸收轻罪或重刑吸收轻刑的吸收原则;分别判刑后合并执行的合并原则;不得超过一定的刑罚期限的限制加重原则;以及根据不同情况适用原则的折中原则等。
所谓数罪并罚原则,是指对一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应依据的规则。纵观古今中外的刑事立法例,各国所采用的数罪并罚原则,主要可归纳为如下四种:(1)并罚原则,亦称相加原则、累加原则或合并原则等,是指将一人所犯数
数罪和惩罚的适用范围:数罪和惩罚的原则只是解决数罪实施和惩罚时应遵循什么标准进行和惩罚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根据数罪处罚原则对各种类型的数罪处罚是数罪处罚的适用问题。针对这一难题,我国《刑法》第6
多次受贿不适用数罪并罚,受贿罪是数额犯罪,多次受贿,将每次的数额累计相加,合并计算数额,从而依此标准进行量刑。 数罪并罚有三种情况:1、审判时一人犯数罪:吸收、限制加重。2、服刑后发现漏罪:先并后减。
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形具体如下:(一)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的合并处罚规则我国刑法典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法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9条规定,我国数罪并罚是采用混合原则,即对于数罪并罚的计算方式,存在多种。1、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及其他主刑并罚的,以及有期徒刑与拘役并罚的,采用吸收原则;也就是当数罪中判处几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时,只执
缓刑的适用范围有以下两点: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
刑法的时间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了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刑法的溯及力三个方面: 首先是刑法的生效时间,意思是刑法从什么时间起具有法律效力,主要有两种确定方式,一种是从公布之日起生效;另一种是公布之后,确定某一具体时间点开始生效; 第二是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