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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显然,缴交主体是业主,这是由专项维修资金的性质决定的。《条例》明确
维修资金使用的前提是所维修房屋建立了维修资金制度,无论是商品房、已售公房,还是拆迁安置房均应交存了维修资金。所需维修的是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并且出了保修期。维修基金使用申请办理时限为6个工作日。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房屋属于商品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物业维修基金买卖合同解除时应该注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指专项用于物业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也俗称为“大修基金”,或者房屋的“养老金”
物业费针对的是日常的维修保养和小的修理,没有办法满足大件建筑和电梯等等的维修更新,动用这个基金需要走法定程序,公布使用情况。
室内污水管维修,如果要维修的室内污水管,是属于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可以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的。如果要维修的室内污水管,不是属于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则应该自费进行维
1、维修资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标准缴纳至物业所在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资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
公共维修基金又被成为“房屋维修基金或者是专项维修基金”,是专门用于小区物业区域内公共设施设备、公共建筑的维修养护的基金。公共维修基金由小区内业主缴纳至统一的专项账户,缴纳标准根据业主拥有的房屋面积计算。公共维修基金由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
不交房屋维修基金将可能无法办理房产证。第一、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第二、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
物业收装修管理费不合法。装修费应当由业主自行解决,或者在物业合同中事先约定,没有约定的物业不能向业主额外加收。如果对小区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物业管理公司收取一定的装修押金是合理的,这样可以提醒业主按规定装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物业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