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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房属于婚前财产。民法典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
婚前男方付首付,登记女方名下,包含两个小问题:其一,男方首付是什么性质,实践中,被认定成借贷关系的情况极少,更多被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条件是结婚(包含共同生活),这样的话,如果条件达成,且赠与财产已转移,则不能要回。如果男方有证据证明属于其
如果双方离婚,协商不成的,则房子归男方,给女方适当的补偿。如果名字加了女方的名,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夫妻婚后以夫妻名义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男方一人还房贷,如果能够经过公证程序证明,在财产分割时男方会得到多于一半的产权。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一方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对于一方出资,双方都登记的情形,一般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不动产的登记制度,只要房产证上出现了名字,他(她)就有份。对于这种情形,不管另一方是否出资,但房产证上已经登记了
婚前男方支付首付,房产证在男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下,该房屋中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首付以及婚前还款部分与女方无关。如果女方想将婚后首付以及婚前还贷部分也视为共同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首付由一方支付,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一方名下,就算婚后是由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这项房产也属于首付款支付一方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前首付以及婚后房贷都是以自己的财产支付的,房产更加不会属于夫妻
父母在婚前给予房屋的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如果该项房产登记在贷款人名下的,离婚房子归父母付给首付的那一方所有。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后有一方父母出资为自己的子女购买不动产,同时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视作只对自己子女一方
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在婚后也属于其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