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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非法同居一般是不会被处罚的。当然要看同居的双方的具体情况的,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即
一、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关系。 二、未办理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三、解除非法同居时,
非婚同居处理财产,具体如下: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4、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5、继受取
非法同居并不是真的违法,只是人们对法律不保护的一种误解。 (1)对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的,我国法律对此没有任何规定,道德上现在也在一定程度上给予认可。 (2)对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财产是同居期间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非法同居财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
律师解答 非法同居一般是不犯法的。如果一方在有配偶情况下还与他人有非法同居的行为,那么可对其在道德上进行谴责。但如果当事人是在有配偶的状态下,还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在外共同同居生活的,那么当事人就会因构成
我与被告是1998年10月份典礼。至今没有到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任何手续。根据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1994年月2月1日以前的同居属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以后同居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公开,是指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之所以说是非法,是因为这种行为不为我国法律保护。非法同居的认定如下: 1、双方均有配偶者而非法同居; 2、有配偶者的一方与没有配
如果是没有触犯到重婚罪的“同居”的,不属于治安或者刑事的案件,则不在警察的处理范围内。反之,触犯了重婚罪的“同居”,就是属于刑事案件中的相对自诉案件,那么可以报警。 非法同居,在生活中通常指非婚同居或者是重婚同居。 非婚同居不违法,其指双方
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