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唯一的房屋应该如何执行
唯一的房屋应该如何执行

唯一的房屋应该如何执行

2024-05-25 7
普法内容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根据上述规定,法院在执行中要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居住权,但居住权并非指被执行人必须有自己的房产,而是有房屋居住。 所以,当申请执行人能够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法院一般会支持执行该债务人的唯一住房的请求。 2、对被执行人房产不得拍卖的条件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并非被执行人的唯一房产。且即便房产为被执行人唯一住房,但只要房产设置了抵押,人民法院即可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采取拍卖措施。 所以,抵押权人有权申请执行拍卖抵押人名下唯一的住房。 3、债权人申请执行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的,由于房屋具有不可分割性,执行法院可整体处分后对非债务人的夫妻一方的份额予以保留,如此行为并不损害夫妻另一方的利益。 所以,当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时,债权人仍可因夫妻一方所负债务请求执行夫妻唯一住房。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已被执行的唯一住房如何退房
    已被执行的唯一住房如何退房

    你向执行法院提出是唯一生活住房,执行法院按理不能处置。 1、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规定》)第6条确实对不动产的执行进行了限制性规定,即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

    2020-08-12 251
  • 是否法院房屋执行唯一住房呢?
    是否法院房屋执行唯一住房呢?

    、是否有能力租赁房屋居住任何人都不是必须居住自有住房,租赁的住房同样可以居住,可以满足居住条件,所以,有收入能够租赁住房的情况下,现居住的房屋就不是必须的住房、如果没有收入来源不能租赁房屋居住,那么还要看该房屋是否和《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

    2024-07-05 16
  • 执行中被执行人拒不迁出唯一一套住房如何执行
    执行中被执行人拒不迁出唯一一套住房如何执行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2024-06-10 26
专业问答更多>>
  • 被执行人以本人名下唯一住房为由为他人提供的房屋应当如何进行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

    2022-02-24 15,340
  • 是否法院房屋执行只是唯一住房?

    可以参考《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同时又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

    2022-07-14 15,340
  • 法院执行唯一住房拍卖流程是如何的?

    为规范执行程序中涉及“唯一住房”的执行,均衡保护债权人的债权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居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和精神,结合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解答。

    2022-08-05 15,340
  • 执行中,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被执行人以其名下唯一住房为由提出

    最高院于2015年5月5日正式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该规定第20条明确规定了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 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

    2022-01-0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农村房屋法院能执行吗 01:02
    农村房屋法院能执行吗

    农村房屋只有在特定的纠纷中可以被执行,一般情况下法院无法执行。例如借款合同纠纷中,借款人名下有一套农村房屋,债权人起诉借款人还款,债权人胜诉后,也无法请求法院执行借款人名下的农村房屋,因为农村房屋原则上只能在集体内流转,不能公开交易,法院无

    3,577 15,340
  • 买卖房的合同应该如何写 00:58
    买卖房的合同应该如何写

    买卖房屋涉及到的事项非常的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更是必不可少的。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确保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房屋的买卖合同首先要写清楚房屋的情况,这个是必备的条款,能够更好的明确房屋的信息。在买卖之前,应详细查看房屋的房产证原件,确保

    1,091 15,340
  •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应如何处理 01:14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应如何处理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征收部门在了解抵押情况后应当书面将政府征收决定和征收方案通知抵押权人,由抵押权人和被征收人协商债务处理方式。如果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抵押权人可以与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将被征收人取得的置换房屋作为新的抵押。如果

    585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