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 (二)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三)本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
关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处罚规定为:对行为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本罪可由自然人或者单位构成,实施该行为即构成犯罪。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生产有害食品罪的案件,所适用的立案标准如下:明知是使用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而提供屠宰等加工服务,或者销售其制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
生产有害食品罪既遂的判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以罚金。《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商或销售人员违反了食品卫生相关管理规定,故意在生产的食品中加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材料的、或销售时明知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材料的食品的行为。 生产商在食品中加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材料的,或者销售人员
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国家食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食品的过程中,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明知道食品中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然进行销售的,就构成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生产、销售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的规定,在生产、销售 的食品中渗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的原材料,或者是销售明知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材料的食品的行为。 该罪的量刑有: 1、行为人犯本罪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