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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的宅基地,不确定使用权。已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经济组织报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土地登记,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 (2)符合规定分户建房标准而未分户,现宅基地不超过分户合计面积的,不作为超面积处理。 (3)非
农村宅基地确权测量人员恶意辱骂不给测量可向当地政府举报。发生纠纷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村拆迁时,宅基地补偿的划分是根据所在地的规定制定的。一般情况下,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的补偿是分开计算的,对于房屋的补偿一般按照房屋的面积计算。
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是指本宅基地的建筑物的占地面积与本宅基地的空坝的面积之和。一般土地确权中宅基地的面积测量是依靠测量工具,采取科学简便的方式,因地制宜开展承包耕地面积勘测,尽可能准确地查清耕地面积,利用
宅基地政策属于地方性政策,一般来说由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管辖,现在超过审批面积的宅基地,一般是不能确权登记的。以下为江苏省的规定,供参考: 1.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
对于超过标准不能确权的部分以后如何处理?这其实没有相关规定说明,但是专家预测以后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第一种办法就是遵照村民自治原则,由村集体成员共同商议决定如何处理。,农村宅基地确权过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
非农民使用宅基地有两种。一是政府实施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工程,组织农民建房、使用宅基地。在这种情况下,所使用的宅基地是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的,应当进行确认登记。二是1999年以前非农业居民(包括城镇居民和华侨)合法取
农村宅基地确权和拆迁没有关系。房屋确权不是为了拆迁,主要保护农民利益。土地确权最终还是为了考虑广大农民的利益,承认现在所经营的土地合规合法化。宅基地确权后,真遇有拆迁的情况,这确定并登记的权限是拆迁补偿最有利的证据,是对农民权益的保护。根据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享有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如发生宅基地纠纷后,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可先进行协商,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如协商不成,由人民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