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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2021-02-26 77
普法内容
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要件分别有:缔约一方当事人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违约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法定其他要件等。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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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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