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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遗嘱的时候,如果是代书遗嘱和打印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对订立遗嘱的过程进行见证,并且见证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
能退税的情况: 1、由于工作疏忽,发生技术性差错而造成多缴或误缴税款; 2、征收过程中形成的汇算清缴退税、结算退税、减免退税及调整政策和调整税率退税; 3、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代扣、代收税款已按期缴纳入
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
1、遗赠是不属于遗嘱继承的一种的,只是在分遗产的方式上是相同的,这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遗产的人员范围是不同的,遗赠接受遗产的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员,而遗嘱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 2、所谓遗嘱
新增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民法典》的《继承编》首次将遗嘱信托写入法律,意义重大,是对现实需求的法律回应。明确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这是遗嘱制度的一大突破:确立了遗嘱信托的合法性。
一般是不可以立遗嘱把遗产都给儿子不给女儿的。 原因如下: 1、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人立遗嘱时所处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财产。 遗嘱中处分他人财产的,相关遗嘱部分无效。这种情情形多见于夫妻一方
在下列情况下,遗嘱无效: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遗嘱人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设立;遗嘱伪造;遗嘱被篡改;见证人不合格等。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嘱指的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其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生前的遗产或者其他事务所做的个人处分,并且于立遗嘱人死亡开始发生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 出现以下情况,遗嘱的即可生效: 1、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
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终止合同: 1、双方已经履行了债务; 2、抵销权人行使了债务的抵销权; 3、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单方面地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5、债权债务归于同一人; 6、其他标志着合同的权利义务关
根据《继承法》有关遗嘱的无效规定,遗嘱无效的情况通常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不具备立遗嘱的能力,即在立遗嘱时,遗嘱人没有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即遗嘱人在可以用自书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