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单位解雇三期女职工有何风险
单位解雇三期女职工有何风险

单位解雇三期女职工有何风险

2024-05-28 7
普法内容
三期女职工,即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的女性劳动者。三期女职工相较于普通的女性,因其所处的特殊生理期间、所担负的关系人口繁衍的重大社会和家庭责任以及在三期期间仍需履行劳动者义务等因素,理所应当更加受到特殊的保护。 如果企业未依法合理解除劳动合同或协商解除,而是采取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办法,可能会面临以下赔偿: 1、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违法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 2、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甚至要求支付三期的福利待遇。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女职工哪三期是禁止解雇的
    女职工哪三期是禁止解雇的

    女职工三期是指孕期、产期、哺乳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但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

    2024-07-14 21
  • 女职工“三期”内一概不能解雇吗
    女职工“三期”内一概不能解雇吗

    女职工“三期”内的,并非一概不能解雇,对于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女职工,即便其处于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亦可依法与其解除劳动

    2020-03-31 126
  • 职工在生病治疗期间,单位能否解雇职工呢
    职工在生病治疗期间,单位能否解雇职工呢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可以。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

    2024-04-16 25
专业问答更多>>
  • 三期女职工解雇保护

    从《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不难看出,法律对三期女职工的解雇保护是不具体区分系何种原因导致的怀孕,是否违反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也在所不问,因此,只要有怀孕和生

    2022-01-25 15,340
  • 职工申请解雇后或者自动离职有何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单位没有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没有给予员工办理离职

    2022-12-26 15,340
  • 用人单位不得解雇孕期女职工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除非该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

    2022-02-03 15,340
  • 女职工哪三期是禁止解雇的

    女职工三期是指孕期、产期、哺乳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但用人

    2022-06-2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因单位等级考核末等被解雇合法吗 01:34
    因单位等级考核末等被解雇合法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2、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仅仅以末位淘汰制作为依据或理

    1,633 15,340
  •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有什么区别 00:57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有什么区别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区别如下: 建设单位就是出钱并监督施工的业主;施工单位是承揽项目,负责施工的。前者相当于地主,后者相当于长工。 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建设单位也可以叫做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者,

    2,426 15,340
  • 帮别人代收工资有风险吗 00:53
    帮别人代收工资有风险吗

    帮别人代收工资有风险。风险来源于数量的变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

    10,260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