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员,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行为,触犯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的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表现方式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犯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罪既遂且情节恶劣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的主体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员。这里的情节恶劣,是指打击报复手段恶劣的;对多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屡教不改的,多次进行打击报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
1、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的领导;后者则为国家工作人员。 2、本罪的对象是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后者则为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 3、本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
我国刑法对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的立案规定是: 1、行为人有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2、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的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
统计登记证是统计部门颁发的,用于报送统计数据的证书。如果没有统计登记证,理论上是不能报送统计数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必须到市或区、县统计局办理统计登记并领取统计登记证,单位组织的成立、变更、终止,均应
未成年人实行抢劫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要看行为人的具体年龄,刑法将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做了一个划分,若行为人在实行抢劫行为时,未满十四周岁则不构成抢劫罪,也就不适用刑罚,但可以对其进行教育。另外一种是依照法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要对
工会经费计算缴纳的方式如下: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比例计提并拨缴工会经费,其中60%部分拨给所在单位工会,40%部分上缴上级主管工会;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拨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