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卫生计生行政处罚减免标准是什么?
卫生计生行政处罚减免标准是什么?

卫生计生行政处罚减免标准是什么?

2020-03-16 118
普法内容
对于违反卫生计生法律法规从而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减免处罚的条件为:违法的行为人不满十四周岁;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行为人是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违法时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 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什么是卫生行政处罚公示
    什么是卫生行政处罚公示

    卫生行政处罚公示程序: 1、受理与立案。 2、调查取证。 3、合议。 4、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5、陈述与申辩。 6、处罚决定。 7、送达。 8、执行。 9、结案、归档。

    2020-05-22 140
  • 计划生育超生政策对于超生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计划生育超生政策对于超生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超生一个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对每个超生子女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对男女双方分别

    2023-02-07 27
  • 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格式是什么
    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格式是什么

    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

    2020-02-12 370
专业问答更多>>
  • 卫生行政许可的行政处罚是什么

    对违法从事卫生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查处。对涉及本辖区外的违法行为,应当通报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协查;接到通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协查;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

    2022-03-22 15,340
  • 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对应阶次范围内从重处罚: 1、曾因相同或类似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2、抗拒检查、暴力抗法等妨碍公务行为的。 3、隐匿、销毁违法证据的。 4、胁迫、诱骗、教唆他人实施

    2023-09-11 15,340
  • 行政处罚加处罚金减免可以减免多少啊,标准是哪些样的

    有效。在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在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2-08-06 15,340
  • 怎么减免行政处罚?

    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减免行政处罚: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

    2023-11-0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行政处罚法的主体是什么 01:07
    行政处罚法的主体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的主体是:享有立法权并经法律明文规定,或者授权的国家机关。行政执法主体一般是指,行政执法活动的承担者。行政执法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包括行政机关和行

    2,167 15,340
  • 闯红灯处罚标准是什么 01:26
    闯红灯处罚标准是什么

    闯红灯,指的是非机动车、机动车以及行人等,违反了交通信号灯的指示,在红灯亮起禁止通行的时候,车辆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红灯亮起,车辆禁止通行,如果出现车辆闯红灯的情况,处罚标准为扣6分,罚款200元

    4,219 15,340
  •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能取保吗 01:19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能取保吗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若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缴纳完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是提出了相应的保证人之后,保证自己能够随传随到的情况之下,司法机关对其暂时

    998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