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破产程序终结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后,因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而依法裁定结束破产程序的司法行为。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终结的方式有三种: 1、 因和解、重整程序顺利完成或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而终结; 2、 因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
破产程序的终结,是指当债权人的债权通过破产程序的实施得到全部或部分清偿,或者由于某种原因的发生使破产的继续已无意义,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最终结束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的终结,有三种情况 (一)破产企业经过和解与整顿,扭亏为盈,获得复苏,从而按照
破产程序终结和宣告企业破产不是同一概念。宣告破产只是破产程序中的一个步骤。破产程序终结是指从破产申请开始,经过和解重整、破产宣告、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申报破产债权、进行破产债权抵销、处置破产财产、进行破产财产分配等一系列破产程序,全部
破产程序的终束是指导破产程序结束的法律事实。由于债务人自身的情况、破产财产的情况和破产预防程序的法律结构不同,破产立法对破产程序结束原因的规定也不同。《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破产原因是破产边界的规
1、终结裁定。有上述后三种事由即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或者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的,管理人有义务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15
破产程序终结是指引起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律事实。由于债务人自身情况、破产财产的状况和破产预防程序的法律构造的不同,各国破产立法关于破产程序终结原因的规定也有所不同。 破产程序的终结,可能意味着破产程序预期
和解整顿期限届满,债权人能够按照和解协议的规定清偿到期债务的,宣告和解整顿程序终结,同时宣告已经开始的破产程序相应终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
公司破产需要经过法院的判决、裁定后,公司才能进入破产程序。如果没有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公司本身是不能进入破产程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公司破产程序的流程如下:首先债权人或者债务人本身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破产申请
破产重整程序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步骤: 1、由债务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2、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依法裁定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同时法院应当在裁定中指定破产管理人。破产裁定应当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且依法进行公告。 3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破产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由公司债权人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可以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2、政府有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受理,其中,公用企业和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和政府部门给予资助或采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