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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被宣告死亡的能继承其遗产。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位以及第二顺位,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宣告死亡后可以开始继承遗产。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时开始的,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失踪人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继承开始的时间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被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故继承开始的时间为意外事件发生之日。
继承从被继承人被宣告死亡时开始。此时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一个人被宣告死亡,他的死亡时间是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之日;如果死于意外下落不明,则死于意外之日。 如果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事故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其死亡。所谓利害关系人,是
二者的区别为:宣告失踪需要自然人下落不明达法定期限,而宣告死亡没有这个期限的限制。申请自然人为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没有先后顺序,而申请自然人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没有先后顺序。二者的公告期不一样。二者宣布撤销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法律条件和后果如下: 1、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后果: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上述人选,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条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里的死亡包括了自然死亡,以及被宣告死亡。换句话说,继承的程序自被继承人生理上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的时候就开始了。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主要具有以下的意义:1、继承开始的时间,实际上也
我国现行有效的民法典仅对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作出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为以下3类:1、被继承人的配偶;2、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继承人的父母。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子女和父母两个定义需要重点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