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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婚前买的房子,当事人现在买房算二套房,分以下三种情况界定二套房: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未结清再次贷款买房; 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再次贷款的; 3、夫妻双方,一方婚前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使用
如果婚后丈夫欠债,把钱用于家庭生活,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当夫妻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可能需要用婚前财产清偿债务,清偿比例可以由双方协商。如果债务用于丈夫自身,就是丈夫个人债务,妻子不需要偿还。
婚前房子有权赶走老婆。如果该房子只归男方一人所有,即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也由男方一人出资购买,因男方对该套房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有合法处分的权利,所以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男方有权将女方赶走不让女方在此居住。
协商不好的,可以让女方起诉,提供她要一间房的法律依据和证据,由法庭判决。
1、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如果离婚,产权将划归个人;2、如果在婚后有还贷,则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3、如果在产证上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共同共有的话,在离婚分割时,会考虑对房屋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婚姻法
现在司法实践中,以购房合同为准,签订日在结婚证之前就算婚前财产。 对于首付款和婚前共同还贷的部分,您有证据证明有部分是您或您家人的出资的,可以按照支付比例来计算房产份额。 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如没有婚
欠债离婚是否会连累老婆,主要看行为人欠债的性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行为人一方的个人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两人即便离婚了,两人都仍有还款的义务,所欠债务需要夫妻两人共同偿还。 也就是说,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其中一方没有还款能力,
婚前房子有权赶走老婆。如果房产完全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就完全不存在分割问题。婚前购置的房产,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一种是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
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在婚后也属于其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