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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探视孩子不可以不给抚养费。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探视权人可以不探望孩子,但是不能不仅抚养孩子的义务,如果因其不探视孩子而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执行。
探视权和扶养费是两个方面的问题,并不是说对方不负担费用就必然没有探视权。就抚养费来说,根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就探视
不能以不让探视孩子为由不支付抚养费。探视权和抚养费不能混为一谈。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
探视权和抚养费是两个法律关系,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但是你不能阻碍探视权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与协助对方行使探望权均属于法定之义务,并不存在相互制约的关系,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得设置障碍阻止另一方探望子女。同时,给付抚养费这一义务的履行不附加任何条件,也不能被排除;不直接抚养子
不支付抚养费就可以探视孩子。民法典规定,支付抚养费是一种义务,探望子女是一种权利。这些义务和权利不是捆绑在一起的,不支付抚养费就不能剥夺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协商或者提起诉讼。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所以,依据该规定,您这样的做法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女方享有抚养权,男方可以行使探望权,但是并不能直接带走孩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只有一方享有抚养权。但是,未享有抚养权的一方,仍然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其享有法定的探望权。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权探望子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仅有探视子女的权利,还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离婚并不会使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归于消除,虽然父母离婚了,子女不再与父母双方同时共同生活,但其仍是父母的子女。
不给抚养费不可以终止探视权。对于抚养费负担,一方不承担履行的义务,可以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先予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