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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免契税政策2023

乌鲁木齐免契税政策2023

2022-12-29 3,108
普法内容
2023年乌鲁木齐免契税政策是,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及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交换,交换价格相等的。房屋所有人符合减少征收或免除征收税规定的,应当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后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相应的减免契税的申请手续。批准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属于规定的减征、免征契税范围的,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的税款。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土地、房屋改变用途的当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办法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授权,结合自治区实际,对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办法作如下决定: 一、契税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三。 二、纳税人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成交价格不超过补偿价格的,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出补偿价格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纳税人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土地使用权置换方式,不支付差价的,免征契税;支付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免征契税。 四、国家对减征、免征契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本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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