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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行政许可的必经程序不包括听证。只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行政许可听证的适用条件一般是,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或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而具体要听证的范围有两类,一类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举行听证的事项,另一类是行政机关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包括: 1、依法应当听取当事人意见的; 2、需要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 3、涉及重大、复杂或者有争议的事项,需要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 4、其他需要听取当事人意见的事项。
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进行申辩,行政机关应听取其意见;对于涉及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卫生行政许可事项;(二)听证参加人姓名、年龄、身份;(三)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姓名;(四)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五)卫生行政许可审查人提
下面为大家解答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规定:听证由拟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举行,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机关或者组织举行听证。 行政机关应当提供听证所必需的设施和条件。
行政许可实施的程序可分为普通程序和特别程序。普通程序制度,包括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期限、听证、变更与延续。特别程序制度,包括国务院实施行政许可,特别许可,赋予公民特定资格和赋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特定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
停职检查的实施程序如下:停止被审查人的党内职务,属党委批准立案的,停职检查由党委决定;属纪检机关直接立案的,停职检查由纪检机关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后决定。党委或纪检机关在作出停职检查决定后,应制作《停职检查决定书》,送达被审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共8章124条,自2015年6月5日起施行。2014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4年第4号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于2015年6月5日起废止。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