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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包括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我国刑事证据有以下八种: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
1,主体。一般包括法院、当事人、检察院以及有特别代理权限的诉讼代理人。 2,内容。指的是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3,客体。就是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所指向的的对象。就法院和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之间而言,是指案件事实和诉讼请求。
笔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三十三条,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刑事搜索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
上诉不加刑的刑包括三个内容。刑种,刑期,刑罚的执行方法。 (1)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2)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
1、案件有新的证据,可以推翻之前的判决、裁定。 2、之前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少证据加以证明。 3、之前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属于伪造。 4、原来的判决、裁定适用的法律确实存在错误。 5、违
我国法律制度中没有关于刑事诉讼单位回避的相关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刑事案件当中的侦查员、检察员和审判人员如果和案件有着某些关系,可能会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处理的,才需要进行回避,并没有规
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的规定如下: 1、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
行政诉讼被告的认定规则如下: 1、如果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如果是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主要差别在于两者的性质上,刑法属于实体法,而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刑法属于实体法的意思是指,刑法具体涉及到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会对案件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比如说,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刑罚,就限制了犯罪嫌疑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