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在交通事故的情况中,不得已采取避险不负刑事责任吗
在交通事故的情况中,不得已采取避险不负刑事责任吗

在交通事故的情况中,不得已采取避险不负刑事责任吗

2024-05-25 12
普法内容
《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哪些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哪些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造成损害结果的,不认为是犯罪,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 (1)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对行为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2024-06-04 34
  • 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况下要赔钱吗
    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况下要赔钱吗

    不负刑事责任的话,如果造成被害人人身或财产损失,要赔钱。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2020-01-28 169
  • 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况下不能采取代位赔偿
    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况下不能采取代位赔偿

    交通事故一般这些情况下不能使用代位赔偿: 1、交通事故属于单方事故且没有造成第三者损失的,不能使用代位赔偿; 2、交通事故中出现的车胎破损、划伤以及车内物品遗失等可能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内损失,不能使用代位赔偿。

    2020-09-27 126
专业问答更多>>
  • 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须看是否超过必要限度。《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

    2022-07-09 15,340
  • 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况下负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就是坐牢不的

    如果致人死亡,并且你方负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就成立交通肇事罪。按照下面的条文处理。 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

    2023-04-04 15,340
  • 在交通事故中本人是不用负责任的,不负刑事责任有案底吗

    1、法院判决不负刑事责任,是否会留下案底要看情况。已经构成犯罪,当然会有案底。 2、根据刑法规定,下列人员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仍应对其采取一定的措施: (一)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二)

    2023-09-02 15,340
  • 在不知情况下出交通事故负什么责任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

    2022-10-1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紧急避险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01:17
    紧急避险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紧急避险,属于违法阻却事由之一,一般情况下不构成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来说,只有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行为人才成立紧急避险:1、行为人紧急避险的目的是使得公共利益、本人合法权益、他人合法权益不受到危险损害;2、现场存在一个正在发生的

    2,451 15,340
  • 交通事故致人伤残负什么责任 00:49
    交通事故致人伤残负什么责任

    交通事故致人伤残,涉嫌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

    2,800 15,340
  • 交替通行事故谁负责 00:58
    交替通行事故谁负责

    交替通行事故谁负责,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哪一方当事人需要承担事故的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1、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由于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

    3,108 15,340
交通事故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