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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直接分包不一定合法。分包是指承包人承包工程后,将其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程交由第三人完成的行为。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是不合法的。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也是不合法的,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
建设单位是否可以直接分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符合以下法定条件可以直接分包;但如果不符合条件属于违法发包: 1、经过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可分包或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 2、总承包人发包给分包人的工程是总承包工程中工程主体结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因此,可以与分包单位签合同,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
是否合法要看具体情况。分包是指承包人承包工程后,将其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程交由第三人完成的行为。 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符合以下条件是合法的: 一、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可分包或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 二、总承
能,总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可以自主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进行劳务分包,并不需要发包人的同意。《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因此,可以与分包单位签合
1、发包人选定分包人、直接与其签订单项工程分包合同,分包人直接对发包人负责,工程款的支付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该分包人。直接分包时主体结构施工不得分包,不得全部分包。 2、法律依据:《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区别如下: 建设单位就是出钱并监督施工的业主;施工单位是承揽项目,负责施工的。前者相当于地主,后者相当于长工。 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建设单位也可以叫做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者,
“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为挂靠人。建设工程挂靠一般情况下
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类型主要包括: 1、施工合同、勘察合同和设计合同; 2、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等信息; 3、工程的名称、范围、质量; 4、建设工期; 5、竣工验收; 6、质量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