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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 2、政府行为。政府行为一定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发生,且不能预见的情形。如运输合同订立后,由于政府颁布禁运的法律,使合同不能履行。 3、社会异常形象。
1、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施工单位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一、发包方的主要违约形式及责任 (1)、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2)、发包方非法变更、解除合同 (3)、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4)、发包方未依合同约定交付承包标的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
不可以,履约保函的申请人是乙方,受益人是甲方,担保的内容是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根据履约保函向担保人索赔补偿。但是,如果甲方违约,并不能构成履约保函的赔偿责任。正常的情况是乙方给甲方开履约保函
1、卖房后要求换房; 2、不按期交房; 3、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如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等; 4、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5、商品房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装饰、设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可以索赔: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创造施工条件。工程设计变更。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或进度款。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因施工中断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发包人违约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的承担方式如下: 1、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在
发包人反索赔,即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是指由于承包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或是由于承包人的行为使发包人受到损失时,发包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向承包人提出索赔。广义的发包人反索赔包括二方面,一是施工索赔的预防,二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