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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对工作没有影响,但工作后就不能领取失业金。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工作了是需要办停的。但失业金不会过期, 第一次没领完再就业了,再次失业可以重新申请,但自动离职不能申请失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如下: (1)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届满; (2)参军或者出国定居的; (3)重新就业的; (4)在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 (5)在领取失业救济金内被劳动教养或者被判刑的。
问:我找新的工作单位了,单位要给我缴纳社保,因此,我要需要申请停止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才能让单位为我缴纳社保。请问怎么办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答:如果找到单位,重新就业了,单位给你缴纳社保的话,直接通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
可以申请再另外一个工资缴纳社会,同时应当停止申领失业保险,否则就是骗保。《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
如果没有开通网上申报,就直接按社保局格式填写减员表盖章,带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到当地社保局去办理就行了。
离职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应当持用人单位为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后,发现失业人员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
停领失业金不需要办理专门的停领手续。只要新入职用人单位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直接通过失业证,在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即可。失业金的领取就会自动停止。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
失业保险金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是指的国家对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并且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失去工作,在一定期间内,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要领取失业保险,必须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首先,已经参加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