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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安诱供检察院可以翻供。只要是被诱供,在法院庭审时,可以当庭翻供的,只要没有犯罪。之前的口供是无效的。如果是经法院审理,确认采用非法方法收集口供情形的,则可以推翻。
如果有以下情形可以争取检察院不起诉: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对于犯罪情节轻
没被检察院起诉不会有案底,必须法院认定有罪以后才会有案底。刑事犯罪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只有刑事犯罪记录被封存的,才查询不到,但是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被公安诱供检察院可以翻供。只要是被诱供,在法院庭审时,可以当庭翻供的,只要没有犯罪。之前的口供是无效的。如果是经法院审理,确认采用非法方法收集口供情形的,则可以推翻。
1、被公安诱供检察院可以翻供。 2、只要是被诱供,在法院庭审时,可以当庭翻供的,只要没有犯罪。 3、之前的口供是无效的。如果是经法院审理,确认采用非法方法收集口供情形的,则可以推翻。
公安审讯时采用诱供的手法承认的犯罪事实,一般了到了检察院都是被认可的,就是到了法院你在庭上说出了事实,但与口供不一致,法庭只能认定你是翻供,根本不予采纳!这是我家人所经历过的,已经冤判了,我们家人在找
1、不起诉决定在法律后果上属于无罪但公安机关并不会撤销案件。 2、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
检察院不支持抗诉还能申诉。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抗诉的决定,当事人只是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但是仍然可以进行申诉。如果对省高院的判决不服的,那么可以是继续申诉也可以申请抗诉。申请抗诉的,那么可以向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省检一般是向高院抗诉,
公安局把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的,后续流程是这样的:1、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起期限内对刑事案件进行相应的审查,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让公安机关在一个月内侦查完毕,然后重新移送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 2、审查后,人民
公安局移交检察院要签移送起诉书。移送起诉是指公安机关将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的行为。案件经过侦查预审,对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且没有发现遗漏罪行和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