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1)华侨在中国境外的结婚 为了方便华侨在居住国结婚,我国法律历来鼓励华侨按居住国法律在当地办理或举行结婚仪式,并承认其效力。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依照本规章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利益”的规定,这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2、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4、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
由于涉外婚姻自身的特殊性和距离上的复杂性,我国法院的管辖往往会适用于属地管辖。即只要被告在我国境内有经常居住地,那么我国人民法院就享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2条明确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可见,离婚案件当事人应当出庭是一条原则
离婚一般在第一次申请后的6个月内不准再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告知: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涉外婚姻离婚一方不到庭的,如果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法院不会对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判决离婚。如果是被告方拒不到庭,法院可以作缺席宣判,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院在审理过
涉外婚姻离婚的级别管辖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
民法典中增加了对于夫妻双方离婚冷静期的规定。离婚冷静期是适用于双方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的情形。双方打算协议离婚的,应当首先准备好离婚协议,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的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如果有任何一
涉外婚姻离婚方式有以下两种: 1、男女双方在中国登记结婚后,一方出国,另一方仍居住在国内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国外一方可以回国的,双方仍可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一方出轨离婚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财产的分割问题上。财产分割按照以下方式进行。首先,区分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