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逮捕是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妨碍诉讼的正常进行,依法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我国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对
第一条为了规范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证据收集、审查认定,依法准确适用逮捕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应当全面把握逮
“社会危险性”的定义可以表述为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妨碍刑事诉讼或给社会带来新的危害可能性,而这种可能性是在已有表征的基础上客观判断的结果,是对犯罪嫌疑人主客观情况的综合评价。具言之,审查逮捕社会危
逮捕作为一种最为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其适用条件也有着严格的规定。无论是96年刑诉法还是新刑诉法,都规定逮捕条件必须同时符合罪行、刑罚和必要性“三大要件”,而其中“逮捕必要性条件”又是整个逮捕制度的核心
不予批准逮捕一般包括以下几种: 1、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刑诉法》第15条)以该理由不予批准逮捕,则说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司法程序终结。公安机关进行行政处罚。如果受害人不自诉,则
不批准逮捕对社会无害的,不一定无罪。构成犯罪的,不一定要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判处以上刑罚的,不足以防止下列社会危险的,应当逮捕:
逮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针对的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不逮捕的案件中,可能犯罪嫌疑人涉嫌的是轻罪,或者犯罪情节较轻。但是如果要适用缓刑,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犯罪分子在侦查阶段没有被逮捕不一定是满足适用缓刑的条件,逮捕和缓刑不一样。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指的是对犯罪分子先行宣告定罪,但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具体适用条件有三项,首先,判处拘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0条关于逮捕权限划分的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即逮捕的决定权,在于检察机关与人民法院,公安只有执行权。检察机关与人民法院的决定权的表述不同,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