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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如果房产本身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房屋增值部分当然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房产证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的增值部分
问题解答: 夫妻共同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该共同房产的增值部分应视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一方有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则法院在分割增值部分时,可以对该当事人依法少分或不分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就本案的情况而言,婚前购买的房屋应属于赵某的个人财产。通常情况下,财产增值的归属应当考虑所有权归属,但婚姻案件中由于双方关系特殊,在判断财产增值归属问题时,需要考虑当事人之间基于身份关系对于财产增值的贡献
婚前个人房产的婚后增值部分,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自然增值指婚前财产在不改变状态的情况下实现的增值,一旦改变状态投入生产经
婚后个人财产增值部分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除了自然增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一方婚前财产不会因婚姻登记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后产生的收入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孳息和自然增值。
《婚姻法》第17、18条作了规定,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
1、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公司增值部分,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并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等。
夫妻共同财产单方有权处理,但对于重大事项单方无权擅自处理。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五种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辞职补偿金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辞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有明显区别。正常的工资、奖金是对劳动者平时所付出劳动的补偿,而辞职补偿金是针对劳动者辞职这一特定事件而发生的。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辞职费,是针对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后能在一定时期内得以继续
婚内购买的车一般情况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以下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