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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时限如下: 1、鉴定事项办理窗口对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应即时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将材料转交劳鉴办。 2、劳鉴办自收到鉴定事项办理窗口转来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5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问题如下: 1、劳动能力鉴定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能,因而它属于国家的行政行为; 2、区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未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都不设劳动鉴定委员会; 3、有权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的国家机构只有省、自治区、直辖市
2.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3.根据《工伤职工
一、伤残鉴定又名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情况越早鉴定对劳动者越好。 二、一般情况下是工伤认定后马上可以做,但是如果劳动者或者单位有一方要对工伤认定不服或者是声明要去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就要再等60天。
申请鉴定的依据、内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工伤保险条例》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内容包括:工伤医疗终结期、停工留薪期确认、劳动能力障碍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
这个问题是非法律的。具体可以参考相关鉴定文件。丧失劳动能力是指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劳动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通知,保护了其利益。
伤情相对稳定,或者停工留薪期满一年的,即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人社部、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
伤残鉴定标准提到骨折的规定有: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有骨折。关节功能丧失。末节离断。符合任何一项都可以评10级工伤。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器官部分缺损,
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