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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补偿可根据门面房被拆迁之前的效益、停产期限等因素计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能。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出租的门面房进行拆迁时,如果在租赁期内的,承租人是可以分配到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根据规定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
门面房、养殖场遇征收拆迁会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门面房、养殖场不仅仅代表着房屋,也是人民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场所。如果因为征收而影响正常营业,会影响正常的生活,所以一定会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能。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出租的门面房进行拆迁时,如果在租赁期内的,承租人是可以分配到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
门面房、养殖场等通常都是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拆迁会导致无法经营,因此,停产停业损失是这类拆迁补偿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3条的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
现行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拆迁停产停业的补偿时间。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与被拆迁人协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按照协议条款执行 。
《国有土地上》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因此,停产停业损失是房屋因征收活动不能继续从事生产经营而造成的损失。同
对门面拆迁补偿不满意,被拆迁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权: 1、听证: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发布并征求意见时,被拆迁人可以向有关征收部门申请听证,提出维权的意见; 2、对于评估报告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评估,对于复核评估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拆迁能按商铺补偿。房屋拆迁的补偿按照房屋产权形式进行补偿,有营业执照的房屋是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个条文的意思是说,企业因为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的损失,按照企业在被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