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工伤增加部位认定容易通过吗
工伤增加部位认定容易通过吗

工伤增加部位认定容易通过吗

2020-08-12 401
普法内容
想要进行增加工伤认定部位的申请的话,并不是任何的时候都可以进行的,是需要在相关的规定的时间内向有关的工伤认定部门进行申请的,如果超过了时间的话,那么可能就不能进行增加申请了。程序: 1、提出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 4、专家进行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工伤认定新增部位有哪些?
    工伤认定新增部位有哪些?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24-06-19 5
  • 单位要推翻工伤认定书容易吗
    单位要推翻工伤认定书容易吗

    工伤鉴定乃是国家劳动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授权,对于员工由于遭受事故导致的身体损伤(亦或是患上职业病)是否符合工伤或者视为工伤的标准进行定性的一种行政确认行为。那么,关于工伤鉴定是否容易被推翻呢?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首先,一旦工伤

    2024-04-21 22
  • 工伤鉴定后要增加工伤的部位有哪些法律规定?
    工伤鉴定后要增加工伤的部位有哪些法律规定?

    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伤残等级鉴定前,工伤职工发现有新的受伤部位,而原来认定的过程中遗漏了,《工伤决定认定书》并未写明的,可以要求增补受伤部位。职工的申请经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核后,可以直接就增补的受伤部位作出决定。既不需要

    2024-06-04 15
专业问答更多>>
  • 又该怎么增加工伤认定部位呢?

    受工伤员工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鉴定;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员工或其近亲属等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

    2023-03-22 15,340
  • 工伤认定新增部位有哪些?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22-07-26 15,340
  • 工伤鉴定后要增加工伤的部位有哪些法律规定?

    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伤残等级鉴定前,工伤职工发现有新的受伤部位,而原来认定的过程中遗漏了,《工伤决定认定书》并未写明的,可以要求增补受伤部位。职工的申请经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核后,可

    2022-08-04 15,340
  • 增加工伤认定怎么作

    受工伤员工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鉴定;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员工或其近亲属等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

    2022-08-2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交通事故负全责能认定工伤吗 01:17
    交通事故负全责能认定工伤吗

    交通事故认定为负全责不能认定工伤。根据我国工伤认定的相关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

    3,189 15,340
  • 工伤认定没有伤残鉴定吗 00:59
    工伤认定没有伤残鉴定吗

    工伤认定有没有伤残鉴定,需视情况而定: 1、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

    2,188 15,340
  • 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01:03
    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如下: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作时间的长度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集

    6,901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