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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是否可以带孩子住拘留所

哺乳期是否可以带孩子住拘留所

2020-08-24 13
普法内容
哺乳期不可以带孩子住拘留所。对于处于哺乳期的妇女如果需要判处行政拘留的处罚的,可以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但是不执行拘留处罚,也就不存在带孩子住拘留所的问题。 如果是需要刑事拘留的,则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即使不能办理取保候审的,也不能带孩子去执行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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