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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权人,也就是担保物权人,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享有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的人。 担保人是指与债权人约定,为主合同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方当事人。 债务
债务担保的范围包括: 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
承担保证债务的形式如下: 一、连带共同保证。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没有份额的保证责任。 二、按份共同保证。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约定份额的保证责任。 三、最高额
债务担保的范围包括: 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
1、所谓被担保债务,法律上而言就是担保所指向的对象。比如张三向银行借款1万元,那么,张三对银行就有1万元的债务,张三找到李四做担保,李四保证张三按期向银行偿还这1万元债务,否则承担,在这个例子中,张三
担保人对担保债权的义务如下: 1、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
并存的债务承担,也称为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原来的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该债务关系之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情形。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的具体要求是:第一、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
担保人能够起诉债权债务。如果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清偿债务的义务,担保人在承担自己的担保责任之后,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担保人代为偿还的款项。在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应当赋予保证人提起诉讼的权利。如果债务人有钱但是拒不偿还债务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