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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一般公司在设立时已经无需事先实缴资本,只需认缴资本即可。《公司法》已经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
企业只分一般账户和基本账户,基本账户是企业的交税、开票账户,有收入就有进项发票,有支付就有销项发票。 而一般账户,则是免税账户,支付、收入不用开具发票。 设立公司时用临时账户,拿到营业执照后可以开立基本账户和结算账户。其根本的区别就是临时账
不可以退回,只能在公司清算完后,按顺序分配。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8日决定,对《公司法》作出修改,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明细来看,本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首先,将注册资
作为独立的法人,有自己的独立的财产权,其资金不能擅自退出。,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1.分公司不需要注册自资金,分公司只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他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所以也就不需要注册资金。 2.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4条 公
1)当然可以使用。 2)公司的注册资金的使用: 在你注册的过程中需要在银行开立两次账户; 第一次是验资账户,验资账户只在企业验资时使用,验资完成后注销。 第二次是公司的基本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的资金出入
公司注册的资料主要包含以下几项: 1、公司法定代表人所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或者公司法人股东的资格证明;4、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以及对应的身份证复印件;5、委托代理
注册资金一般指的是,集体所有制企业或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资产货币化后的总额体现,不存在减资的说法。减资指的是公司减少其注册资本的行为,即减少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从而降低股东的出资责任。 减资的具体程序如下: 1、董事会编制减资方案并提交给股东会或
公司注册资本在依照法定程序下可以减少。其具体流程如下: 1、经股东会作出减资决议,决议内容包括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2、修改公司章程。因为注册资本是公司章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