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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如下: 1、义务教育的目的; 2、义务教育的步骤; 3、义务教育的制度; 4、义务教育的对象。 义务教育策实施步骤: 1、政策下达阶段; 2、政策学习和领会阶段; 3、政策试点阶段; 4、政策展开阶段
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受教育权是公民所享有的并由国家保障实现的接受教育的权利,是《宪法》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就是指公民享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和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
矫正教育是指对学习与行为不良者或犯罪者实施的补偿教育措施。不仅包括获得学业成绩和职业技能,而且包括复杂社会生活所必需的社会适应能力以及有关问题的解决技巧。目的是促使学习与行为不良者或犯罪者重新回到正常状态,摆脱与犯罪或过失行为有密切相关的处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二)分
教师的行为违背教育法律的有: 1、侵犯学生受教育机会平等的权利; 2、侵害学生参加考试的权利; 3、侵犯学生上课学习的权利; 4、侵害学生受教育的选择权; 5、侵犯学生在升学、复学方面的同等权利。 作为一名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
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处理如下: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相关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
受教育者享有以下平等权利: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