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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必然如此。仅凭房产仅登记单一方名字无法断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只登记了一方名字,若购房资财乃夫妻共出或共还,那么此房便被判定为准夫妻共有财产。关于夫妻间财产归属,可通过合约固定下来,如有特殊规定则按该合约执行;如果夫或妻一方对外
夫妻共同房产单方签字不可以出售。如果一方坚持出售是属于违法行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第三人善意、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出售房屋的时候要夫妻双方同意,如果一方不能去签订合同的,要出具书面同意书签字才有法律效力。夫妻一方不同意,房屋不得转让。
展开全部如果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夫妻一方的名字,婚前财产的话,夫妻这一方完全有权利卖房子,就只需要签购买房子的一人。但如果是婚后财产,夫妻另一方参与了购房或还款的出资,就属于共有财产,那么房产过户的话就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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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违反上述的强制性规定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但是,由于夫妻是特殊的人身关系,下家在买房时往往有理由认为作为上家的夫妻
主要看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如果是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肯定是需要夫妻双方都签字才能够生效的,如果只有某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只需要某一个人签字就可以了。
如果动迁协议涉及夫妻共同财产,这时候当然需要双方签字确认。如果动迁协议仅仅涉及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时候就不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只需要经过房屋的所有权人签字明确,就可以与拆迁方达成一致的动迁协议,并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换句话说,要明确动迁
婚前财产在卖房的时候,当然不需要双方签字,但是存在例外的的情形。这里所说的例外情形,主要是指:结婚之后,婚前财产的所有权人同意在财产之上,加上配偶一方的名字。这时候,婚前财产就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双方共同签字决定是否出卖房产。根据我国
目前我国法律没有关于房产证上必须写夫妻双方名字的规定,房产证可以写夫妻双方的名字或者夫或妻一方的名字。 房产证写上夫妻双方名字的,表明该房屋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在对房屋分配时按照共同共有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房产证上只有夫或妻一方名字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