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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的构成要件有: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行为人的行为既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同时也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或者财产性利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绑架他人的行为。绑架,是指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等方式,强行控制受害人的行为。 具体表现形式有
绑架罪与抢劫罪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加害或威胁被害人,同样都有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目的。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1)犯罪的手段不同,前者是绑架并控制他人后以加害被绑架人相威胁,要求被绑架人亲属或其他关系人给付财物,后者则是当场劫取财物;
绑架罪和抢劫罪不能合并,但可以数罪并罚。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罪
仅从字面看,“威胁”既是抢劫罪的手段之一,又是敲诈勒索罪的基本行为方式。但是,其威胁的特定内涵不同:(1)从威胁的方式看,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
在绑架中又实施劫取被绑架人随身携带财物的行为是定一罪还是定二罪的问题抢劫罪与勒赎型绑架罪在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的主观方面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两者是性质完全不同的犯罪,因此有着明显的区
绑架罪有两种类型,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以及为追求其它目的而绑架他人。绑架勒赎的客观方面由两个环节构成,即绑架与勒赎。前者指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方式或其它方式劫持并控制他人作为人质,后者是指行为人在绑架的基础
既抢劫又绑架怎么定罪,首先,按照吸收犯理论,若前行为是后行为发展的必要前提,后行为是前行为发展的必然结果,且前后行为侵犯客体一致、对象一致时,重行为应吸收轻行为。行为人先抢劫,在抢劫暴力延续的条件下,
抢劫与抢夺罪具体有以下三点不用: 1、两者主体的范围不相同,抢劫罪的主体是年满14周岁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而抢夺罪的主体则必须是要年满16周岁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两者所侵犯的客体不相同,抢劫罪所侵犯客体一般是人身权利和
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有: 1、两者的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他人财物的保管者、所有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
抢劫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