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没有收养手续应该如何证明收养关系
没有收养手续应该如何证明收养关系

没有收养手续应该如何证明收养关系

2024-06-03 14
普法内容
收养人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没有收养关系如何来证明是领养的
    没有收养关系如何来证明是领养的

    1、没有收养关系无法证明属于领养。 2、需要收养登记建立收养关系,事实收养关系法律不保护。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3、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4、收养查找

    2024-06-07 13
  • 现在没有收养手续能代办收养关系手续吗
    现在没有收养手续能代办收养关系手续吗

    没有办理收养手续收养关系不成立。法律只承认经过合法收养手续形成的收养关系,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如下: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收养人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收养人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年满三十周岁;

    2021-04-01 139
  • 未办收养手续收养关系无效吗
    未办收养手续收养关系无效吗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是无效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导致收养无效的原因有三个方面: 1、收养主体不合格。 2、因自愿性有瑕疵而导致收养无效。 3、因合法性不具备而导致收养无效。 法律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

    2021-02-05 159
专业问答更多>>
  • 没有收养关系能否证明没有领养

    1、没有收养关系无法证明属于领养。 2、需要收养登记建立收养关系,事实收养关系法律不保护。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3、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2022-11-14 15,340
  • 2022年没有收养关系如何来证明是领养的

    1、没有收养关系无法证明属于领养。 2、需要收养登记建立收养关系,事实收养关系法律不保护。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3、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2022-12-07 15,340
  • 收养手续证明范该如何起草呢?

    (编号:______)兹有______区______街道(镇)和______(收养人姓名)事实收养弃婴______(男、女),年龄______岁。经审查,情况属实。特此证明。收养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

    2022-07-05 15,340
  • 没有收养手续解除收养关系有什么相关规定?

    1、没有办理合法收养关系,但是你的情况可以认定为事实上存在收养关系。因此你可以和养父母协商办理收养关系解除协议,并到民政部门登记。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事实收养关系。2、户口和收养关

    2022-07-0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如何补办收养手续 01:16
    如何补办收养手续

    我国民法典规定,收养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程序如下:1、首先,要准备好以下材料: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或者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2,790 15,340
  • 怎么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 01:13
    怎么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

    养父母如果要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可以通过协议解除和判决解除两种方式进行;在养父母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时,如果养子是未成年人,按照法律规定,养父母不得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但养父母和送养人进行协议解除的除外;如果养子已满10周岁以上,还需要征求养

    2,071 15,340
  • 收养手续怎么办理 01:16
    收养手续怎么办理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人应该提交以下材料以供审查:居民身份证与户口本;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

    4,205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