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具体而言,有三种行为方式: (一)“对明知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司法工作人员在明知道他人没有犯罪的情况下,却因徇私情对不该立案的立案,不该起诉的起诉,不该审判的审判。 (二)“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他不受追诉”
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有: 1、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所谓徇私、徇情枉法,是指出于个人目的,为了私利私情而故意歪曲事实,违背法律,作错误裁判。徇私徇情可以表现为以下
构成徇私枉法的罪行: (一)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追诉的行为。 (二)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的行为。 (三)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具体而言,有三种行为方式: (一)“对明知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司法工作人员在明知道他人没有犯罪的情况下,却因徇私情对不该立案的立案,不该起诉的起诉,不该审判的审判。 (二)“
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
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如下:(一)侵犯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国家的司法公正性。司法机关依法办案,严格执法,是实现国家刑事法律所体现的公公正的具体过程。如果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将违反法
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徇私枉法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下面几种: 第一,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到追诉。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徇情,仍然对其进行立案侦查、起诉或审判的,就属
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主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 2、客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财产受到损失的人叫受害人。因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虽属既成事实亦不受法律保护,受益人取得的不当利益应当返还给受害人。不当得利制度旨在调整欠缺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