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认定是什么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认定是什么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认定是什么

2020-03-03 148
普法内容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认定是:本罪主体是在国家机关等单位支配、管理特定款物的主管人员等直接责任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而故意挪用;本罪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
《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否构成挪用财物罪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否构成挪用财物罪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对象有国家款物,包括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款物,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对象是特定的。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0-03-12 227
  • 处罚挪用特定款物罪有哪些规定本罪是怎么认定的
    处罚挪用特定款物罪有哪些规定本罪是怎么认定的

    1、“情节严重”与“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两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仅“情节严重”但未造成童大损害,或仅造成重大损失,但并非“情节严重”,都不能认定为犯罪。 造成“重大损害”一般是指严重影响当时当地的救灾、抢险、防汛、优

    2024-06-13 16
  • 根据什么分类挪用特定款物罪
    根据什么分类挪用特定款物罪

    一般挪用行为与挪用特定款物罪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故意违反财经管理制度的挪用行为,主观方面都是出于直接故意,但二者毕竟是性质不同的犯罪,仍有许多明显的差异,表现为: 1.犯罪客体不同。后者侵犯的是特定款物的所有权和特定款物的专款专用制度,前者挪

    2021-03-09 19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是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客体是什么,又包括什么?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一)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客体要件 挪用

    2022-02-15 15,340
  • 挪用特定款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对象是怎样的

    挪用特定款物罪主要导致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那么,挪用特定款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对象是特定的,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扶贫、优抚、移民、救济的款物,这些特定款物必

    2022-03-06 15,340
  • 如何认定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符合以下条件即可确定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1、本罪的主体限于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相关人员; 2、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4、客观上

    2023-12-16 15,340
  • 挪用刑款罪特定款物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2-11-1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挪用公款数额认定标准 00:59
    挪用公款数额认定标准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挪用公款罪根据挪用公款的数额大小以及情节严重

    2,549 15,340
  • 挪用公款20万怎么定罪 01:52
    挪用公款20万怎么定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额度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具体定罪如下: 1、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即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将公款移

    654 15,340
  • 2020最新挪用资金罪的认定标准 00:57
    2020最新挪用资金罪的认定标准

    挪用资金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四点:1、在客体上,本罪侵犯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犯罪对象是本单位的资金;2、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犯罪嫌疑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挪用数额较大并且超

    1,481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