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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决议内容违反章程,召集方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法规——可撤销; 2、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股东可以请求法院撤销 3、涉及的法律条文: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天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但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一般不支持会议召
《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公司法律师说法之二十: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的情形: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决议,为无效决议,自始无效。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可撤销的情形:1、违反
如何撤销股东会决议吗……如果按照您的说法是可以的。当然前提是大于50%股权的股东都同意撤销之前的决议,全体是不可能的,一般情况不可能撤销,因为股东会决议一般是几个大股东共同决定的,而他们控制的股权基本
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是不一样的,股东会是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而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凡是涉及到公司的重大问题都要由股东会来进行决定,比如说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的合并与分立等等.而公司日常经营方针等
原告要求确认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的,应当列为被告。决议涉及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列为第三人。 一审法院辩论结束前,其他具有原告资格的人以同样的诉讼请求申请参加前款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未明确规定,股东大会的具体人数要求。公司法只规定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具体人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2-200人。至于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股东大会,主要是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其实决定公司管理经营的重大事项的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的权力机构,通常公司其它机构都由其产生并对其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基本是一致。 股东大会的主要作用有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发起的主体存在着不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有设立董事会和不设立董事会之分,如果设立了董事会的,则由董事长主持,没有设立董事会的则由执行董事主持;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如果董事长无法主持的,则由副董事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