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违约金有哪些类型
违约金有哪些类型

违约金有哪些类型

2021-02-26 123
普法内容
违约金的类型有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惩罚性违约金以及赔偿性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惩罚性违约金是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赔偿性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预先估计的损害赔偿总额,又叫做损害赔偿额的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违约金的类型有哪些呢?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违约金的类型有哪些呢?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

    2024-06-02 21
  • 常见的违约责任类型都有哪些?
    常见的违约责任类型都有哪些?

    违约责任的类型有: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的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

    2022-07-29 34
  • 违约责任有哪些类型,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
    违约责任有哪些类型,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

    违约责任有以下几种: 1、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 2、补救措施,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在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

    2024-05-15 24
专业问答更多>>
  • 定金有哪些类型定金有哪些类型

    一、成约定金,即以定金交付为债务设定要件的定金。这种定金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证约定金,即以交付定金为债务成立证明的定金。3、违约定金的性质和作用与违约定金相同,具有间接保证合同履行的效力。4、解约定

    2021-11-30 15,340
  • 是什么类型违约金?

    一、法定与约定违约金 法定违约金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

    2022-11-12 15,340
  • 2020年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违约金的类型有哪些呢?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

    2023-03-25 15,340
  • 违约责任包括哪些方面? 有哪些类型?

    违约责任的类型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以及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上述方式。

    2023-09-1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强奸未遂有哪些类型 01:36
    强奸未遂有哪些类型

    强奸未遂的类型包括: 1、能犯强奸未遂和不能犯强奸未遂。 (1)能犯强奸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 (2)不能犯强奸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

    796 15,340
  • 公司所有权类型有哪些 01:19
    公司所有权类型有哪些

    公司所有权类型有以下: 1、独资企业,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债权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 2、合伙企业,在中国境内

    5,737 15,340
  • 表见代理的类型有哪些 01:12
    表见代理的类型有哪些

    表见代理就是在表面上看起来像是有权代理,但其实是属于无权代理。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行为人仍然继续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对表见代理的不同类型进行区分,实质上是在无权代理层面

    1,195 15,340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