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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可以变更户主名字。宅基地可以变更户主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农村宅基地是按照人口来合理分配、合理建房的,宅基地的分配是按照一户为单位的,家里符合分户的家庭户,只有分户之后才可以申请宅基地。
宅基地主要是在农村,自家村民建的房屋,一户村民有一间属于自己家合法使用的住宅。如果村民要更换房子的户名,一般的手续如下:第一步要办的是:拿齐材料,到当地的公证处办理关于继承权的公证;第二步就要去做关于房屋归他人名下的登记。带上住宅的房产权,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名称变更的前提是当事人是同村村民,需要农村村委会同意,农村宅基地受让人在该村没有其他宅基地,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我村所有宅基地都没有登记注册,这是错误的理解,户籍登记不仅仅登记的是户口情况,还有家或者家庭的情况,家庭住址非常明显的对应了一块宅基地,这虽然不是直接登记的宅基地,但是法律效力高于那个登记。难说你们村
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所有,房屋产权书上写的谁的名字,房屋就属于谁所有,并不是户口登记簿上户主是谁,房屋就归谁所有。
第一,对于发生在本乡(镇)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为有效。 第二,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镇)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第三
宅基地分户的条件如下: 1、年满18周岁,即分户最起码要成年,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才能申请; 2、必须有住宅,想要自立门户必须具有自己的合法住宅,这样才能证明有独立生活的能力; 3、非独生子女,独生家庭由于只有一个子女,是可以继承上一辈的宅基地
宅基地户主去世后,房屋应当由其符合条件的继承人继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为集体所有财产,村民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我国土地与房屋分别管理,宅基地属于集体财产,但是房屋属于村民个人财产。在宅基地使用权人去世后,若没有遗
没有宅基地证的房屋补偿方式与具有宅基地证的房屋补偿一致,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 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