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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政府进行监督:政党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以及行政监督;可以通过书信、打电话、发电子邮件等,还可以通过媒体或直接向全国人大代表或地方人大代表反应情况。 1、信访监督制度; 2、人民代表大会联系群众制度; 3、
权力是把双刃剑。政府权力运用得好,可以指挥得法、令行禁止、造福于民;权力一旦被少数人滥用,超越了法律的界限,就可能滋生腐败,贻害无穷。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需要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
公民对执法人员有监督权。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监督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好坏与所有消费者有一定的利害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与所有消费者的利益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不仅是国家的重要责任,也是消费者自身的任务。所以,《消法》规定了
20世纪80年代以后,非政府组织在我国社会服务,尤其是在提供公共产品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突出,非政府组织获得迅速发展,但发展还不成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组织管理混乱,特别是财务管理不善;有些组织借非政府
论公民监督对行政监察的推动作用如何加强对国家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公民监督与行政监察在对国家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中,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各有侧重,相互补充。加强公民监督,
宗教自由,不违法的前提下是不可以的。
公民行使监督权途径如下: 1、通过人大代表或直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地方人大常委会反映; 2、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反映; 3、通过媒体工具,如电视、广播、报纸等进行监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人大及其常委会
纳税人有权监督税款的使用。纳税人作为公民依法享有监督权,对于政府某项财政使用情况,可以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公民享有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依法使用税款的权利,是纳税人因纳税而应享有的实质权利,从本质上说是公民宪法权利的具体体现。用税监督权是纳税
纳税人无权了解监督税款的使用情况不对。公民可以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也就是说,申请的对象限于政府部门,而不包括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党委、纪委等非政府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税务人员经税务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