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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的效力还有没有必要确认视情况而定: 1、有必要确认,当事人约定仲裁和选择诉讼的意思表示并存时,在一方当事人已向法院提起诉讼,且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情况下,该仲裁协议无效,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2、没有必要确认,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
仲裁协议的异议,在实践中主要是两种情形,一是对仲裁协议是否存在有异议。如果仲裁协议不存在,那么当然就无效力可言。所以,当仲裁协议存在于往来的函电中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往往就仲裁协议是否存在各执一词,一方认为协议已经达成,而另一方则认为没有达成
仲裁协议是独立存在的,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如果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
一、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的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
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因而是有效的该条款既约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审理,又约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果双方事后未达成明确的仲裁协议,则根据该条款,有关争议不能由仲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
要确认仲裁协议是否有效须向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协议是合同的一种形式,它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只能由具有合同确认权的机构进行确认。在我国,法定的确认机构只能是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所以对仲裁协议效
行政协议约定仲裁无效。行政协议不可以约定仲裁条款,行政协议约定仲裁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该条款无效,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我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未按照约定履行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或者进行离婚诉讼后,已经解除婚姻关系的,就算后来再选择重新登记结婚,也不能影响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继续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双方是否复婚不会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离婚协议就已经生效,不存在可
劳动仲裁地点的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1、仲裁委员会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会管辖时,需要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之间由于管辖权发生争议,那么可以让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让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