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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彩礼和嫁妆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彩礼是男方给女方的,是赠与女方的,嫁妆本身就是女方自己的,所以双方即便离婚的情况下,也不参与分割。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办理结婚登
离婚有孩子,具有以下情形的,彩礼钱要退: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此外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也应返还彩礼。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赘述。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
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彩礼返还的情况有以下三种:1没有登记,2登记了但没在一起生活,3登记了在一起生活了,但给对方家里造成了极大的经济困难。同时,你这三万的彩礼是否已经装修在房子里了,如果已经装修了,个人认为涉及不到返还问
1、彩礼没有时效。彩礼是男方赠予女方的财产,视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离婚时对于彩礼这一部分,有可能是判退还,也有可能判无需退还,到底怎么判还是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形来判断。具体而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对返还彩礼的情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的内容
在离婚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都不需要对彩礼钱进行分配。这主要因为,彩礼钱属于一方赠与给另一方的财物,只要双方已经完成了赠与的行为,这时候这一项彩礼就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而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分配的财产,主要是指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因
彩礼的性质属于附条件赠与,以双方结婚登记为必要生效条件,所以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结婚登记,彩礼就已经赠与完成,属于一方在结婚后受赠的礼金。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后接受的礼金,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时,彩礼应该作为